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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件袋扫到地上。
我转⾝离开,我赌她会看那袋子,里面除了支票和钻戒,有还两张音乐会的门票。朱朱是不会喜欢看那样的演出的,她喜欢听张学友,和一帮小Fans起一尖叫,她连F4都会喜欢,她永远十七岁,她和于嫣儿一点也不同。
音乐会的那天,我有事耽误了,去的时候经已开场。于嫣儿早就坐在那里,这次是一⾝淡绿,也是很好看。轻声抱怨我说:“你居然迟到。”
“我在家换⾐服。”我说“揣测于嫣儿会喜欢哪种套装。”
她不再与我话说。
演出很精彩。我和她很有默契地鼓掌。她⾝上的暗香让我恍惚,我对己自说:“罗明你得道知你在做么什?罗明你么怎
以可毁在个一女人里手?”
可是这个世界上有个一词叫⾝不由已。对,⾝不由已。
多好的个一词。
罗明的灵魂早被个一叫于嫣儿的人偷走。
散场的时候她问我:“你怎知我会来?”
“嘘!”我故作调⽪状“秘密!”
“恶心。”她笑,象个孩子,然后问我:“你么怎来的?”
“打车。”我说“回去想搭你便车。”
“我没开车来,”她说“今天心情不错,以所一路走来。”
“那就一路走回去好了。”我说“说说为何心情不错?”
“嘘,秘密!”轮到她将我军。
“不许笑!”我呵斥她。
她不解地看我。
“你笑得我方寸大乱。”我老老实实说地。
她果然收住笑,叹息说:“罗明,你何时练就这一张嘴?”
“前以是了为生计。”我说“不过在现我现发有更大的妙用。”
“为何?”
“了为讨你欢心。”我单刀直⼊,目光炯炯看她。的她脸⾊突然菲红。调过头去。我自知有戏,穷追不舍:“请你夜宵?”
她没拒绝。